关于暂时解除市区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加快推进灾后重建,助力恢复经济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21年9月9日0时起暂时解除市区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告。特此通告。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8日
拓展资料:
新乡机动车限行规定:
一、限行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每周一至周五的7时至20时,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二、限行范围:107国道以西、北环路以南、南环路以北、西环路以东(不含上述道路)范围内道路限行。
三、限行规定:对进入限行区域的所有机动车(包括外地号牌车辆),实行每日限制两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尾号”即为机动车号牌末尾的数字(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周一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1、6;
周二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2、7;
周三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3、8;
周四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4、9;
周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