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做好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通知指出,要统筹转移安置和疫情防控工作。坚持以分散安置为主,集中安置为辅,鼓励受灾群众通过投亲靠友等方式解决安置问题。
对通过投亲靠友等自行解决安置问题的受灾群众,每人每天补助生活费100元。对无法分散安置的受灾转移群众,由属地政府集中安置。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征用学校、酒店、机关办公场所等作为集中安置点。要保证集中安置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安全住所、有床睡、有病能医治,能洗澡。通知要求,要把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安置点、水淹区、主干道、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消杀,加强饮用水监测,加强传染病预防科普和药物配备,保持安置区域干净整洁卫生。集中安置点要适当控制单位面积人员居住规模,利用教室安置的,每个教室安置人员应控制在10人左右。
对安置群众要严格体温监测,发现异常人员要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通知强调,要确保转移安置人员尽快返回家园。对受灾的村庄、住房加快排水清淤、房屋鉴定、消杀消毒等工作,要力争转移安置人员在一周左右能回家居住。对滞洪区内转移安置人员,转移安置的时间由属地政府视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