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2日更新】
点击查看:》》关于进一步加强离乌人员管控的公告
【2022年10月9日更新】
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23号
近期,全国疫情呈现“点多、面广”的特点,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工作,有效降低疫情输入风险,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秩序,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来(返)我市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来(返)我市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抵达我市之日算起。
二、对从境外返回且在第一入境点解除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来(返)我市人员,须提前向所在地的社区(村)报备,抵达后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理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1天、第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从新疆、宁夏、天津、河北秦皇岛、呼和浩特市等重点地区来(返)我市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间隔24小时),无法提供者建议近期不来我市;同时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期间开展“1天1检”的核酸检测。
四、从包头市来(返)我市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无法提供的建议近期不来(返)我市;抵达我市后,实施“7天居家隔离”管控措施,期间开展“1天1检”的核酸检测(原则上一户一管、上门采集),对已经到达我市人员,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完成相应天数“居家隔离”措施,同时实施“1天1检”的核酸检测。
五、除上述地区外,从市外来(返)我市人员需提前3天扫描“乌海报备码”向社区、宾馆、酒店或单位等进行报备,并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即主动扫描“疫码通”登记并进行核酸检测,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1天1检”(含落地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措施,做好个人防护自行前往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7日内不到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对谎报、瞒报个人有关信息,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的,依法追究责任。
六、对来返于我市与周边工业园区相关人员,继续按照通行证互认执行,要求持通行证人员每48小时至少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七、高风险岗位(陆路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直接接触人员;跨境交通司乘、保洁、维修等人员;口岸进口物品搬运人员;海关、移民管理部门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进口冷链货物的一线人员以及在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岗位工作人员)人员尽量避免跨地市出行,确需出行的须完成脱离工作岗位后7天隔离医学观察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
八、全市“两站一场”、各公路查验点要严格落实第一落点责任,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查验进入人员健康码、行程卡和有关人员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入乌人员落地即管控到位,切实做到不漏一人、不落一车。对乘坐飞机、火车、长途客运汽车等出行人员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九、对往返或途经我市从事生产生活和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及邮政快递运输保障工作的司乘人员,各相关企业、货主须提前48小时向属地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主动报备车牌号、计划抵达时间以及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相关信息;对已报备同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并符合防疫要求的,直接放行;对无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抵达后在第一入市点进行“核酸+抗原”采样,待抗原阴性后,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对未提前报备的一律不得进入。对所有货运车辆在第一入乌地点全部粘贴封条,各工业园区、物流园区、货物装卸企业、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司乘人员“点对点”闭环管理,全程不下车、不接触,货物即装(卸)即走,不得在市域内随意流动。
十、凡市外购进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报备制度,冷链食品经营户要严格执行“三专”“三证”“四不”要求,一律核酸检测、消毒消杀。
十一、从严从紧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全面加强本行业本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监管,重点加强对学校、医疗机构和药店、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公安司法监所、养老托幼社会福利机构等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管。医院、学校等重点场所实行闭环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月子中心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养老机构暂停接收新入住老年人,停止探视活动。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时,要查验健康码和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外省份返回的建筑工地人员要查验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加强员工工作和食宿场所“点对点”管理;要坚持做好上述重点场所人员的戴口罩、扫码、公共场所消毒清洁通风等防控措施。
十二、全市所有居民小区只留一个出入口,老旧小区、开放式的居民区通过围挡的方式实行硬隔离;切实加强网格化管理,统一调配下沉网格干部,督促辖区单位、街道(镇)、社区(村)从快从准落实好来返人员各项防控措施,做到“应查尽查、应隔尽隔、应管尽管、应报尽报”。
十三、全市客运班线、省级包车全部暂停运营,倡导出租车非必要不出市,市内运营车辆及从业人员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十四、全市范围内暂停举办展销会、庆典、宴会、招聘会、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喜事缓办、丧事简办;提倡各类会议、培训采取线上形式举办。棋牌室(麻将馆)、台球厅、游戏室、剧本杀、游泳馆、酒吧、烤吧、网吧、休闲吧、小酒馆、KTV、洗浴、足浴、按摩等室内密闭场所全部暂停营业,餐饮饭店、书店、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影剧院、体育馆等公共场所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50%,严格落实查验行程码和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十五、从严从紧落实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本单位人员和场所的出入管理、核酸检测、个人防护、测温验码和环境消杀等防控措施。有事外出人员要严格向所在单位请假报备,因单位失管失控造成疫情风险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十六、广大居民朋友要始终保持警惕性,倡导近期非必要不外出;同时,要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坚持履行健康监测、行程报备、扫码登记、佩戴口罩、勤洗手等疫情防控措施。
上述管控政策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