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办理材料
1.个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
3.《最低生活保障证》;
4.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办理地点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社区社会救助服务窗口。
办理时间
个人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受理部门审核时限:街道办事处或乡镇社区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县级残联、县级民政部门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流程
个人书面申请→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救助服务残联窗口受理并初审(10个工作日内)→县级残联审核(10个工作日内)→县级民政部门审定(10个工作日内)→县级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县级残联将县级财政部门安排的资金直接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