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大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取得全日制本科、高专或高职院校毕业证书,或者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毕业未满2年;
2.申请人在夷陵区城镇就业创业,且其单位为其在城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3.家庭成员在城镇及宜昌市主城区无房产;
4.在市场上承租住房。
家庭成员包括:已婚者主要包括本人、配偶及其未婚子女;未婚者主要包括本人及其父母,但35周岁及以上的未婚者仅指其本人;离异或丧偶者主要包括本人及其直接抚养的未婚子女。有城区常住户口、无住房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人以及在外地服兵役、就学的家庭成员可计算在内。若您为35岁以下未婚的新就业大学生,父母在夷陵区有住房,则无法享受大学生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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