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除了参加正常的课后服务,还有其他的托管或学习需要,学校能提供吗?
答:一是课后服务结束后仍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以托管为主,可收取一定费用,但标准不得高于课后服务收费。
二是初中学校上学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但不得讲授新课,不得分配到学科,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20:30(寄宿生不晚于 21:00)。晚自习应安排教师值班维护自习秩序,鼓励学校予以弹性调休或补休。
三是针对群众关注的学生寒暑假托管,各地应尽量统筹利用校内外资源力量开展寒暑假托管服务。鼓励社会公益力量参与,如志愿服务组织、街道社区“德育加油站”、职工工会机构等。寒暑假托管经费保障参照日常课后服务工作执行,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