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湖北消费券(普通券)核销的商户,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符合三大行业类别范围,在湖北省内正常营业的线下实体店(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具有多种经营类别和资质、且有多个经营类别和资质符合三大行业类别范围的企业,首轮(“中秋”)、第二轮(“国庆”)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发放期间,按其在平台的行业类别接受某一类型的消费券;
(3)支持支付宝、微信、美团(大众点评)、云闪付支付。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采用微信支付的商户,必须使用支付商业版,使用个人微信收款的,将无法核销湖北消费券(普通券)。
(4)无不良记录。
参加湖北消费券(特惠券)核销的商家,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产品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荆楚优品”“荆楚好粮油”;
(2)进驻入选指定互联网电商平台“荆楚优品”“荆楚好粮油”销售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