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异地就医自助备案办理规则(宜昌市异地医保备案)

社会热点2022-10-13 02:44:26佚名

宜昌异地就医自助备案办理规则(宜昌市异地医保备案)

  办理对象

  1.下列人员可自助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以下简称长期备案):

  (1)退休后到宜昌市外定居的;

  (2)在宜昌市外长期居住、生活的;

  (3)用人单位指派到宜昌市外长期工作的;

  (4)外出务工农民、外出就业创业人员。

  2.下列人员可自助办理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以下简称临时备案)

  (1)转诊到宜昌市外就医的人员;

  (2)因工作、学习、旅游、休假、探亲等在宜昌市外急诊就医的人员。

  办理规则

  1.自助备案人员应如实填写备案信息,签署纸质或电子版个人“承诺书”后,同步开通住院费用、普通门诊费用、门诊慢特病费用异地结算。省内普通门诊异地结算无需备案。

  2.长期备案有效期以申请起止时间为准,临时备案有效期为申请起始之日起30天内。自助备案人员有效期内可办理入院登记、门诊和住院结算,有效期内允许撤消入院登记后再次登记,允许撤销门诊、住院结算后重新结算。

  3.自助备案的纸质或电子资料由经办机构保存,两年之内不得销毁。

  4.办理自助备案不受参保地、就医地限制,实行“同城通办”、“跨省通办”,保留电话备案渠道,方便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办理备案。意外伤害、生育住院按现行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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