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还商业购房贷款提取公积金办事指南:
注意事项:
1、商业购房贷款是指缴存人或配偶在购买拥有自主产权的自住住房行为一年内,办理的商业性购房贷款。
2、缴存地在城区(含夷陵区)的,根据缴存人家庭在城区内房屋住房套数及购房合同认定;缴存地在县市的,根据当地不动产登记家庭房屋住房套数及购房合同认定。
3、缴存人家庭成员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提取业务。
4、第一次办理偿还商业贷款提取时缴存人和配偶需同时建立提取档案。确需他人代办的,提取人应先开通个人网厅业务,绑定手机号码和银行借记一类卡。
5、提取时限和额度:在还贷12个月后提取,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时间应与上次住房消费提取时间间隔一年。提取人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提取总额不超过上次提取月至本次提取月期间实际还贷金额。贷款结清的,应在结清之日起一年内办理提取手续。
6、若档案登记信息中剩余本金、月还款额、婚姻关系等发生变化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时进行档案变更。
7、缴存人家庭有两笔商业购房贷款,只能选定其中一笔住房贷款办理建档提取,建档后不得轻易注销提取档案,注销该笔贷款的不得重复办理档案登记。
8、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借款合同所载明购房地址、幢室号等要素应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