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申请人有下列记录之一的,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1、《个人信用报告》“逾期(透支)信息汇总”中“非循环贷账户、循环贷账户”逾期栏记录逾期“月份数”合计6次以上的或“最长逾期/透支月数”合计3次以上的;
2、《个人信用报告》“逾期(透支)信息汇总”中“贷记卡账户、准贷记卡账户”逾期栏记录逾期 “月份数”合计6次以上的或“最长逾期/透支月数”合计 6次以上的或申请贷款时所有贷记卡“当前逾期总额”栏有逾期金额的;
3、《个人信用报告》“信贷交易授信及负债信息概要”中“相关还款责任信息汇总”显示为个人或为企业提供担保的;
4、《个人信用报告》“公开信息”中”判决信息”显示借款人有诉讼案件,且“案件状态”未显示为“执行完毕”或“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显示为“否”的;
5、近2年内,有骗取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
6、借款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中有记载可能影响借款人贷款偿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