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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原则
突出政治标准、素质标准、健康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热爱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工作基础知识;
3.勤务辅警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持有普通两轮机动摩托车以上驾驶资质者优先考虑。文职辅警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
4.勤务辅警年满18至40周岁,文职辅警年满18至35周岁。具备专业特长、业务能力较强的文职辅警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身心健康,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无色盲、无重听;
6.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7.具有基本的计算机知识和操作技能;
8.各职位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6日,取得学历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6日。
(二)不得招聘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