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各地政府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避免重复购票退票给旅客带来不便,自发售2021年2月12日(正月初一)车票起,铁路车票预售期调整为15天,即1月29日起售2021年2月12日(正月初一)车票。
自1月14日起,旅客因行程改变需退票的,免收退票费的时间期限,由原规定的开车前15天以上,调整为开车前8天(含当日)以上。7天及以内退票的,仍按48小时以上、48~24小时、24小时以内梯次退票收费规定执行。办理改签和变更到站业务时,仍不收取改签费用;其他情况仍按原规定执行。
铁路部门介绍,如遇疫情防控措施影响旅客出行需要办理退票的,将及时公告相应退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