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调沙坡头区高风险区的公告
(2022年第9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自治区流调专家组研判,自10月12日12时起,将我区高风险区调整如下:
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6个)
宣和镇宣和村、旧营村、喜沟村、福兴村、永和村、林昌村调整为中风险区,采取“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
以上区域范围及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来源:沙坡头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