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避免因人群聚集而引发传染风险,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等法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从即日起,暂停全市所有广场、公园、公共场所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暂停批准使用公园、广场开展文艺演出、商业展销等活动。
2、各镇街区要落实好属地责任,坚决守牢疫情防控底线,利用好社区、村居力量,迅速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并督促广大市民朋友进入公园、广场时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积极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要全力做好配合,对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拒不配合的人员,依法严肃查处。
3、“两办”督查室将对各镇街区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管控情况进行实地督导,督导情况全市通报。
高密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