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荣誉市民照顾政策:
被授予“潍坊市荣誉市民”的人士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发证书、证章。其中,荣誉市民证书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签署并颁发。证书、证章不得出售、出租或者用于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
“潍坊市荣誉市民”为其获得者终身享有,但依照本办法规定被撤销的除外。
被授予“潍坊市荣誉市民”者,其在潍期间,有关部门和单位凭“荣誉市民证书”给予荣誉市民以优先照顾。
市公安局按照对荣誉市民承诺的服务内容,给予快捷、便利服务。市教育局对在本市居住的荣誉市民子女,需就读本市小学、初中的,由居住地或工作地教育部门给予优先入学照顾;报考潍坊普通高中,录取时将其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提高一个等级,最高提到A等级。
市人民医院按照市级干部体检基本标准,每年为荣誉市民免费查体1次(费用从荣誉市民经费中列支),并由市人民医院组织相关专家定期为荣誉市民举办保健知识讲座及健康咨询。
人社、市场监管、税务、海关、银行等部门,就荣誉市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给予正确、快捷、满意的答复和服务。
此外,还有潍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礼遇和优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