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居民:
根据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服务管理加强全省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定于5月17日(星期二)上午开展5月份第3周期区域核酸检测,现将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核酸检测时间及地点
时间:上午6:00-9:00(时间如有变动,临时通知)。
地点:请按照通知,在指定地点分时段、分批次进行采样。
二、核酸检测人员范围
在临淄区范围内生活、工作、学习等所有人员(含本地常驻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以下3类人员不参与采样:
1、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
2、处于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封控区管理区域居民的人员,仍按管控规定和原渠道进行检测。
3、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提前报告所在社区和网格,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医院发热门诊,不参加区域核酸采样。
三、注意事项
1、请辖区内居民根据各社区通知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
2、所有采样人员要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携带个人采样信息预登记二维码,保持两米以上安全距离,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防止发生交叉感染,采样结束后洗手消毒。
3、请勿把钥匙、手机、身份证等私人物品放在操作台面上。
4、本次核酸检测全员免费。
5、5月17日上午雪宫街道两处固定核酸采样点(杨坡路与晏婴路交叉路口采样点、一诺路与桓公路交叉路口南60米路西采样点)暂停采样,下午杨坡路与晏婴路交叉路口采样点正常采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