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淄川区发布旅游景区有序开放疫情防控管理办法:
1.旅游景区所在镇办(村居)的党政负责人负领导责任,旅游景区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的直接责任人,要建立疫情防控组织体系,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配备必要疫情防护物品,严格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2.开工前,所有员工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返岗,同时要对所有员工身体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进行摸排登记,保证员工健康上岗。
3.要通过手机客户端、景区官网、电话预约等多种渠道,建立完善预约制度,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在预约范围;严格身份证登记购票制度,提倡非接触支付和使用电子门票,推行分时段游览预约,引导游客间隔入园、错峰旅游。
4.要加强员工健康防护,严格落实员工戴口罩、体温检测、扫场所码、间隔一米线、健康记录等防护措施。
5.进出人员必须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扫场所码、登记和一米线等常态化防控措施,游客数量不得超过核定承载量的50%,防止人员扎堆,通过电子屏等方式及时公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进入景区。
6.进出车辆必须落实消杀制度;严格环境消杀,每天至少3次对频繁接触部位、重点场所和设施进行消毒,做好消毒记录。设置口罩专用垃圾箱,垃圾定时清运、日产日清。
7.景区内有餐饮服务的,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办法, 实行分餐、单桌就餐;餐桌设置隔断,保持安全距离。
8.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立即隔离,由专人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并向区文旅局和所在镇办报告。
9.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置不服从管理、造谣传谣、寻衅滋事等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行为。
区委统筹疫情防控
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