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淄博助企纾困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
在淄博市创办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
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 号)文件规定,且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并与其签订1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温馨提示:
对国家、山东省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淄博市全面贯彻落实。各部门可在上述政策措施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各区县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支持措施。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最大力度支持企业发展。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除已有明确期限规定外,有效期截至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