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5日,接到邹平一密切接触者曾到过我区的通告后,区委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安排人员进行了详细的摸排调查。
曾某某在我区主要活动轨迹为:
11月1日13:15—16:37曾某某在周村区人民医院(周村区恒星路999号)陪同妻子到门诊二楼、三楼就诊和办理挂号、缴费业务。
11月2日8:30左右,曾某某到周村区人民医院门诊一楼收费处排队,9:06退费完成之后离开门诊大厅,9:20左右离开周村区人民医院。
(曾某某和妻子在周村区人民医院就诊期间均佩戴口罩。)
经初步调查,11月2日9:30左右,曾某某还曾在周村区人民医院附近路边临时摊贩买菜,前后2分钟左右,本人佩戴口罩。后期继续调调查。
看到本通告后,请11月1日13:15—17:00、11月2日8:30—10:00期间与曾某某有时空交集人员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镇(街道)报告,做好信息登记,做好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并主动告知医生您可能与密接人员有过接触。如有瞒报、缓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
周村区委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