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开业复工范围:
娱乐服务业(歌舞厅、影视厅、酒吧、网吧、奶茶吧、休闲吧、洗浴中心、电子游戏室、健身中心、台球室、棋牌麻将室、茶楼等)、景区民宿、各类培训机构、美容服务、保健服务(减肥、按摩、足疗、汗蒸等)、体育馆、博物馆、图书馆、游泳馆、游乐场、儿童乐园、旅游景区景点、野生动物交易、活禽交易与现场宰杀点、宠物交易店、花鸟市场、农村大集、流动摊贩(夜市、流动小吃等)、零售药店“具有退烧、止咳”功能的药物销售、牙科诊所、不具备隔离条件的诊所以及其他需要暂缓营业的市场主体。暂缓恢复经营活动的,开放时间待通知。
注意:其他各类市场主体要严格按照防控工作要求,经审批备案后逐步有序恢复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