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对象
除了疫情期间不能复工的服务企业/单位
复工备案材料:
1、《企业(单位、经营业户)复工申请(承诺)表》3份
2、《企业(单位、经营业户)返岗人员调查汇总表》3份
3、《企业(单位、经营业户)复工防疫方案(示范)》3份
1、《企业(单位、经营业户)返岗人员登记表(一人一表)》(2份、职工提交)
2、《防疫期间外地来博人员医学观察告知书》并经企业(单位、经营业户)审核盖章。(2份、职工提交)
复工备案流程
1、服务业企业(单位、经营业户)根据自身类型和所属行业,向属地镇、街道申请复工并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2、由属地镇、街道初审通过后,将材料汇总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3、行业主管部门与属地镇、街道到实地检查验收后,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是否可以复工,并报区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注意:企业复工成功后,还需要在网上申请“企业复工登记”并生成“复工二维码”。
提交地点:
所属的镇、街道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