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关于紧急寻找次密接人员的通告
2022年3月31日5时57分,泗水县疾控中心接到济宁市疾控中心协查函,获悉我县居民周某某3月28日与G124高铁核酸阳性人员同一车厢(2车厢),判定为密切接触者。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周某某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一、3月28日(星期一)
13时34分乘坐G124高铁自徐州东站出发,14时15分到达曲阜东站;
14时30分乘坐公交车(鲁H09708)自曲阜东站出发,15时04分到达泗水汽车站;
15时30分乘坐公交车(鲁HH0507)自泗水汽车站出发,16时在高峪站下车,由其妻子接回高峪镇西丑村家中。
二、3月29日(星期二)
14时骑电动车到高峪镇卫生院采集核酸,14时28分返回家中。
三、3月30日(星期三)
14时36分骑电动车到高峪镇西丑村大队院内采集核酸,14时40分离开采样点返回家中。
四、3月31日(星期四)
7时20分由专用负压急救车转运至集中隔离服务点。
请上述时间、地点与周某某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看到通告后,立即向县委疫情防控指挥部或县疾控中心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537-6761345 、0537-4222324
泗水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