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序开放集贸市场的公告
为统筹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满足广大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需求,现就做好全市集贸市场复工复产工作公告如下:
一、开放条件及范围
各镇区、街道办具备防疫条件、落实防疫措施的各类集贸市场、便民摊点群(包括4月8日暂停开放的镇村大集)即日起可有序开放。
二、开放要求
各镇(街)区、各市场及相关责任部门应严格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农贸(集贸)市场有序开放工作方案》,市民进入市场时须配合市场管理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维护我们的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