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下列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中心城区东至东六路、南至南二路、西至西五路、北至德州路以内区域;
(二)河口区东至海昌路、南至河庆路、西至滨四路、北至河滨路以内区域;
(三)垦利区东至东三路、南至同兴路、西至利河路以西1000米、北至黄河大坝以内区域;
(四)利津县东至东环路、文昌路及津一路,南至南环路及安仁路,西至津十路,北至利十路及利十三路以内区域。
(五)广饶县城区宝安路—静安路—老潍高路—长安路—广通路—河辛路—老潍高璐—团结路—广泰路—长安路—綦公路—宝安路以内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以下简称“禁燃区”)。
图源:广饶县人民政府
东营市下列地点,全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一)公园、风景区、林地等重点防火区;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四)过街天桥、立交桥、高架路等桥梁隧道部位;
(五)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在建建筑工地施工区域;
(六)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厂区,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输变电、燃气、燃油设施安全保护区;
(七)机关办公区域、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文化体育场馆、宗教活动场所、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