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火灾安全隐患,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县政府确定,自2022年1月20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烟花爆竹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域
即日起至3月15日,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二、相关要求
(一)各镇街、开发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将责任细化落实到社区、村、小区物业企业等基层单位。
(二)县公安、应急、综合执法等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督促礼仪庆典公司、宾馆饭店等落实禁燃禁放措施。
(三)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强化宣传引导,采用报纸、电台、电视台、自媒体、明白纸等方式,全面进行宣传发动,将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规定宣传到镇街、社区、村、户,做到家喻户晓,确保不留盲区,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特此通告。
广饶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