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关于暂停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堂食经营的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3月20日
一、自2022年3月20日起,全县范围内餐饮服务单位暂停堂食经营,除提供食品外卖外带服务外,不得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场所就餐服务。
二、大型商超内餐饮经营业户暂停一切经营活动。
三、提供餐饮服务的宾馆、酒店仅保留向住客房间提供配餐送餐的服务。
四、外卖人员严格执行全员核酸检测,送餐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外卖人员即日起禁止进入小区送餐,提前与订餐客户沟通,协商确定送餐地址及时间。
全县餐饮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县指挥部督导组将对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对上述规定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拒不执行的一律停业整顿,违法经营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
堂食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