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
自2004年开始,国家对农民及农机服务组织购买农机具实行补贴。
补助对象
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补贴机具范围为15大类42个小类142个品目,重点保障耕地质量和种子处理能力提升机具、丘陵山区、特色经济作物生产所需机具、畜牧水产养殖和设施农业生产所需机具,同时,实行省级专项鉴定产品补贴,保障农机科技创新机具。将农机创新产品纳入补贴范围,开展省级专项鉴定补贴、农机新产品补贴、成套设备补贴、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补贴。
补助标准
总体上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原则上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比例不超过30%测算。
兑现流程
发布实施规定→自主选机购机→补贴资金申请→受理与资金兑付→将资金发放到“一本通”账户中。
联系方式
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化管理科 0536-8091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