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11月应急管控期间零售药店禁售抗病毒类药品

社会热点2022-10-15 13:35:43佚名

大庆11月应急管控期间零售药店禁售抗病毒类药品

  医疗场所

  零售药店禁售退烧、止咳、抗病毒类药品,发现求购人员,需登记信息并第一时间报告所属社区,擅自销售的,依法予以吊销许可、坚决取缔。

  医院等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预检分诊、防院感等制度,对就诊者严格测温、验码,加强门急诊患者、住院患者流行病学史问诊,发现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等情况的患者,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对不严格执行的,严肃追责问责。

  严禁个体诊所收治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患者,如发现私自接诊的,予以停业整顿,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文标签: ,患者  ,测温  ,发现  ,十大  ,抗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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