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发布了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本次交通记分规则的调整
一次记分的分值档从12分、6分、3分、2分、1分;
将调整为12分、9分、6分、3分、1分。
一次记6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①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未达到100%的;
②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2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③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④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50%以上的;
⑤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⑥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⑦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⑧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⑨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⑩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⑪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