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2022年2月22日,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具体规定
1、有黑龙江省鸡西市(2月8日以来)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下同)或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设区市(详见附表)旅居史的来镇返镇人员,应在抵镇12小时内尽快向所在社区(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
2、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来镇返镇人员、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镇返镇人员、其他根据疫情风险研判需集中隔离人员,配合做好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3、14日内有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县区(直辖市为街道)旅居史的来镇返镇人员,进行7天(自离开疫情所在县区之日起)严格健康监测,第1、3、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4、14日内来自或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含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设区市)其他低风险地区,与确诊病例无轨迹交叉,健康码为绿码的来镇返镇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镇后按照要求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在指定地点等待核酸检测结果)和7天健康监测,抵镇72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两次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期间尽量减少外出,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等,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
5、有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镇返镇人员,抵镇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