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医保中心重要通告(最新丹阳市医保政策解读)

社会热点2022-10-16 07:18:28佚名

丹阳医保中心重要通告(最新丹阳市医保政策解读)

  丹阳市医保中心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社会医疗保险结转工作的通告

  各参保单位、定点医药机构:

  为做好2021-2022年度社会医疗保险结算转接工作,保证参保人员正常就诊结算,现将年终结转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定点医药机构就诊打卡截止时间

  定点单位医务所室为2021年 12 月26 日16:00;定点一级医院、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定点药店为12 月28 日 16:00;定点二级及以上医院为12 月31 日 16:00

  二、定点医药机构就诊打卡恢复时间

  各类定点医药机构恢复就诊打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8:00

  建议慢特病参保患者在恢复就诊前,到相关定点医药机构在规定范围内一次性开具足够的慢特病药品。

  三、参保征缴业务办理时间

  因年终结转需要,医保部门2021年12月27日17:00起暂停办理各险种参保缴费业务;参保单位工资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0日17:00。2022年1月4日08:30起恢复办理所有医保参保登记等业务。

  四、网上经办公共服务系统办理时间

  2021年12月27日17:00起,网上经办公共服务系统暂停办理。2022年1月4日8:00起,恢复办理。

  五、几点提醒

  1. 各定点医药机构要积极应对突发情况。

  1月1日上班后如不能恢复刷卡或刷卡时因故障导致大面积排队现象,将采取先自费结算方式确保参保人员正常就医,待系统恢复后参保人员可以携带医疗机构或药店提供的原始票据,回到之前就诊或购药的医药机构进行回刷退费。

  2.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妥善做好跨年度职工医保住院人员的费用结算工作。

  1月1日起我市将执行镇江统一的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住院费用将先由2022年当年个人账户支付,当年个人账户不足支付的,由往年积存的个人账户和现金支付“住院统筹起付标准”的费用,超出“统筹起付标准”的费用,再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报销。因此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认真梳理职工医保跨年度住院人员信息,引导符合出院指征的参保人一级医疗机构12月28日上午办理出院,二级以上医疗机构12月31日上午办理出院,并按2021年医保政策予以结算,否则,待2022年1月1日后出院将按镇江报销政策执行。

  3、各参保人要主动适应政策调整带来的变化。

  国家、省、市均明确要求实行医保政策大市统筹,目的是要增强社会医疗保障的抗风险能力,统筹协调各级资源,不断完善保障待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水平的医疗保障。与我市现行政策相比,2022年执行镇江统一政策后,政策待遇(如个人账户划入比例、报销比例等)、就医方式(如居民医保人员需先行选择1家定点的乡镇卫生院、职工医保人员需先行选择1-2家定点的乡镇卫生院)等将会发生变化,请参保人员予以理解并主动适应。

  详情咨询0511-12393,由于结转工作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丹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25日

本文标签: ,医保  ,参保  ,人员  ,政策  ,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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