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如提取职工身份证登记地为镇江市的,需要提供外市户口簿,外市户籍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材料(迁入及迁出地书面材料)。
2、职工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在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半年以上或未封存但停缴半年以上的情况下,核查职工社保缴纳情况,停缴社保的应准予办理提取。
3、需留置材料审查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不准予提取的,告知申请人原因。
4、缴存在丹徒、丹阳、扬中、句容的缴纳人,现场办理相关公积金业务需到对应实际缴存地的辖市、区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
5、此项业务本人可在微信公众号或网厅办理,办理可用工行、农行、中行、建行的本人Ⅰ类储蓄卡(不含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