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由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创办的创业主体。
二、补贴条件
首次成功创业(在本市市区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缴费纳税。
三、补贴标准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为6000元;其他人员为5000元。
四、补贴方式
一次性发放。
五、申请方式
1、登录镇江市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平台(5a.hrss.zhenjiang.gov.cn)申请
2、到税务登记地人社经办机构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