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2021年9月11日,扬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防控救治组发布。
二、隔离/核酸检测规定
(1)请广大市民关注福建省莆田市发布的地区风险等级划分,对8月27日以来,有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枫亭镇秀峰村、铺头社区居委会、兰友社区居委会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应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及单位报备相关情况,配合辖区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解除隔离后必须开展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做好体温、症状等监测,并在第3天和第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2)8月27日以来有福建省莆田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能够出示包括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的离福建省莆田市人员,到达目的地以后接受信息核查登记,如实提供行动轨迹,并做好7天健康监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出现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异常症状,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就医排查,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报告旅居史;对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接受信息核查登记,如实提供行动轨迹,听从村社区和单位安排,前往所在地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核酸检测,并在核酸结果出具前做好个人防护,在规定地点等候,检测结果阴性出来后配合社区做好7天健康监测。任何一次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需及时报告,并按规范处置。
三、疫情防控电话
扬中市卫健委疫情防控值班咨询电话:88323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