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摩托车是使用电能驱动的摩托车,燃油摩托车是使用内燃机驱动的摩托车,简单来说,电动摩托车是充电的,燃油摩托车是加汽油的。电动摩托车与燃油摩托车性质一样,都属于机动车。也就是说,电动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不存在时间节点问题。
关于电动自行车的几个时间节点:
(1)2019年4月15日(不含)前,有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和超标的电动自行车。其中,国标电动自行车正常登记;超标电动自行车可以登记备案(已经完成登记备案的施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从2019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4日,过渡期届满后不得再上路行驶)。
(2)为切实解决部分群众在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未登记备案的问题,超标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延期到2019年8月15日。适用政策仍按前条执行。
(3)2019年8月15日前,未完成备案登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再予备案登记,不得上路行驶。国标电动自行车正常登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