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江市公积金政策相关规定,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单独购房时,父母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新就业人员(指从各类学校毕业,且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毕业时间不满5年的新就业人员,凭全日制毕业证书和就业材料核实)单独购房时,父母也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所需材料(均为原件)如下:
(1)提取人身份证;
(2)《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3)契税完税凭证或全额付款发票;
(4)父母与子女:父母结婚证、户口簿(户籍摘抄、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相关材料);
(5)全日制毕业证书和就业材料;
(6)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的本人I类储蓄卡(不含信用卡)。
本市购房尚未领取《不动产权证》的,提供经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