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条件1】成为公积金互联网渠道个人用户
【条件2】完成互联网渠道个人签约服务
目前有以下两种签约途径,选其中之一即可:
电脑PC端:点击登录公积金个人网上服务大厅
手机端:搜索并关注“镇江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二、办理时间
互联网渠道提取业务办理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至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个人信息查询、打印证明等功能时间不限。
三、办理步骤
第一步:搜索并关注“镇江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我的公积金”—选择“业务办理”—点击“我要提取”—选择“购房提取”—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第二步:录入“不动产权证、共同购房人、提取金额”等信息—点击“收件扫描”上传文件—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手机验证码—阅读并勾选“提取须知”。
第三步: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快速验证”刷脸成功—业务提交成功,业务经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后,资金3个工作日内到账。
职工在互联网渠道办理业务,同样要符合我市现行公积金政策规定和柜面审核标准。如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0511-12329公积金热线或0511-85212579网络客户服务部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