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区小朱家湾片区成片开发范围示意图
(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
3、《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15号)
4、《京口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集)》
5、《镇江市京口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
6、《镇江市丁卯分区DM01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7、《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镇政发〔2020〕44号)
8、京口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生态保护红线成果、最新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等资料
9、成片开发拟建设项目的相关资料及其他资料
二、基本情况
本方案成片开发片区范围位于镇江市京口区西部主城片区、大禹山东侧,隶属京口区象山街道。
本方案涉及象山街道宗泽路社区,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10.89公顷 (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拟征地面积1.78公顷。外部水、电、气、热、通讯和消防基本具备地块开发条件。
三、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地理位置上,小朱家湾片区位于谷阳路以西,宗泽路以北,禹山路以南,大禹山东侧。空间格局上,小朱家湾位于京口区西部主城片区。小朱家湾片区主要用于开展城中村改造及配套设施完善,通过成片开发建设,有利于促进该区域公共服务配套完善。
四、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京口区小朱家湾片区土地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道路用地、公共绿地和行政办公用地等,通过居住用地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打造高品质宜居社区。
五、公益性用地
片区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和公用设施用地属于公益性用地,占片区总面积的60.70%,符合自然资规〔2020〕5号文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的规定。
六、规划符合情况
1、本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发展定位、要求,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2、成片开发范围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
3、成片开发范围位于《镇江市京口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的允许建设区内。
4、根据《镇江市丁卯分区DM01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片区规划地类包括居住用地、道路用地、公园绿地、行政办公用地等,本方案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七、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情况
本片区成片开发范围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八、拟建设项目、开发时序和实施计划
成片开发范围内拟建设项目以居住项目为主,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项目,计划在2021至2022年分批次启动土地征收工作。
九、选址适宜性
项目选址未见现状地质灾害,未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
十、落实被征地群众安置补偿、维护群众利益的计划措施
1、征地补偿标准:参照《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镇政发〔2020〕44号)的标准执行。
2、征地安置:京口区人民政府计划通过货币安置、社保安置、搬迁安置相结合的安置方式,可以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3、征地程序: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京口分局将严格按规定履行征地报批前告知、现状调查及确认、听证、公告等程序。
十一、土地利用效益评估
(一)土地利用效益:有效整合区域内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资源要素的统筹利用,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二)经济效益:小朱家湾片区的建设,集中开展城中村改造,有利于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促进京口区主城区人口集中集聚。
(三)社会效益:小朱家湾片区的建设,有利于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配套,保障公共利益。
(四)生态效益:小朱家湾片区的建设,有利于改善城中村的脏、乱、差,促进片区生态资源整合、生态功能强化。
十二、结论
《京口区小朱家湾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