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住证是什么
《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这是公民享有的权利,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句容市政府规定句容市外来人员全面实行居住证管理。
二、办理人员
在句容行政区划范围内有固定居所,但户籍登记地不在本市的外来人员,均需进行实名申报。
疫情管控期间,外来人员应当自到达居住地7日内,主动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并领取健康码;已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缘由,拟居住6个月以上的应当主动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的自愿申领居住证。
三、办理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以及居住或者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四、办理时间
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取证。
五、办理地址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六、注意事项
疫情防控期间,为提高办理效率,减少人员聚集,大的企业、工地、学校以及流动人员较多的小区可以向当地派出所预约,将材料收齐后,派出所会主动上门核对、批量予以办理;个体户、出租户等也可以带齐材料到派出所代员工、租户等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