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购房资格核查指南(材料+入口+申请流程)
相关材料:
(一)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说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全部或部分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1、填写《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
2、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1、填写《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
2、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说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可以向纳税申报地地方税务部门或者社会保险缴纳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出具缴纳证明,需要购房之日起前三年内连续24个月已缴证明。
(三)特殊情形下本市户籍居民的认定:
1、本市户籍人员因求学,户籍迁出本地的,在求学期间购买限购区域住房,能提供因求学原因将本市户籍迁往外地证明的,视同本市户籍居民。
2、驻甬部队现役军人在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团级及以上单位出具的购房家庭全部成员相关户籍证明后,视同本市户籍居民;本市户籍人员在外地服兵役的,在提供相关证明后,视同本市户籍居民。
3、外地在宁波市范围内就读的学生,能够提供就学所在地户籍证明的,视同本市户籍居民。
办理入口:点击查看
办理流程:
第一步:点击办事大厅中的“购房资格核查申请”,登录后进入到信息;填写页面,申请人信息会自动获取,户籍类型和婚姻状况请根据真实情况进行选择,如下图:
第二步:点击“添加家庭成员”,输入家庭成员信息。没有家庭成员的可忽略此步骤,点击右侧的叉号,可以删除该条数据,如下图:
第三步:确认申请人信息及家庭成员信息,点击“下一步”,核对申请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如下图:
第四步:材料上传,点击“受理材料说明”,查看材料上传要求的详细说明,如下图:
点击加号,进行材料的上传,如下图:
服务网点:
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点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一楼(北门)自助终端服务区
咨询电话:87187760
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鄞州区房屋管理中心办理点
地址:南门:泰康西路70号一楼;西门:蕙江路567号一楼
咨询电话:87419053、87419052
办理时间: 冬令8:30--16:45;夏令8:30--17:15
海曙房管处办理点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一楼
咨询电话:87236211
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江北房产管理处办理点
地址:育才路118号(北投大厦)江北不动产办理点二楼 14号窗口
咨询电话:87622723
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1:30;13: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