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包括哪些地方?
重点管理区为城市、镇的建成区以及区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其他区域。一般管理区为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鄞州养犬重点管理区:
(一)将东柳街道、白鹤街道、明楼街道、东郊街道、百丈街道、东胜街道、福明街道、钟公庙街道、下应街道、中河街道、首南街道、潘火街道等12个街道全域划入重点管理区;
(二)将邱隘镇部分区域(兴宁东路-福庆南路-百丈东路-盛莫路-宁穿路-东环南路-通途路-河清路封闭区域)划入重点管理区;
(三)将新明街道、梅墟街道、聚贤街道全域划入重点管理区;
(四)将东钱湖镇全域划入重点管理区。
重点管理区内禁养27类犬:
1.藏獒;
2.比特斗牛梗;
3.阿根廷杜高狗;
4.巴西非拉狗;
5.日本土佐犬;
6.中亚牧羊犬;
7.川东犬;
8.苏俄牧羊犬;
9.牛头梗;
10.英国马士提夫;
11.意大利卡斯罗;
12.大丹犬;
13.俄罗斯高加索;
14.意大利扭玻利顿;
15.斯塔福犬;
16.阿富汗猎犬;
17.波音达犬;
18.威玛猎犬;
19.雪达犬;
20.寻血猎犬;
21.纽芬兰犬;
22.大白熊犬;
23.德国牧羊犬;
24.比利时牧羊犬;
25.罗威纳犬;
26.杜宾犬;
27.含有上述犬只血统的杂交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