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11月22日以来有在宁波市镇海区旅居史的返(来)金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社区(村居)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就近前往当地医疗机构接受核酸检测,并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各社区(村)要立即对上述地区返(来)金人员开展摸排登记,落实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措施。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要主动开展排查,及时掌握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曾到上述地区情况,并向所在地社区(村)报告。各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要主动排查上述地区来金人员,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告。
返(来)金人员在健康监测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疑似症状,要主动向社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