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
杭州市区、宁波市区、余姚市、慈溪市、温州市区、瑞安市、湖州市区、嘉兴市区、绍兴市区、金华市区、义乌市、台州市区。
二、其他重点发展城市
宁海县、象山县、乐清市、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龙港市、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嘉善县、平湖市、海盐县、海宁市、桐乡市、诸暨市、兰溪市、东阳市、永康市、衢州市区、舟山市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市、丽水市区。
原则上有需求的城市均可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确定为重点发展城市:
1.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设区市市区;
2.四大都市区核心区内的城市;
3.工业大市、大县。
重点发展城市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其他未列入重点发展的城市,可根据当地人口规模、产业发展等变化情况,报经省政府审定后调整为重点发展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