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城市名单

社会热点2022-10-17 18:14:53未知

浙江省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城市名单

  一、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

  杭州市区、宁波市区、余姚市、慈溪市、温州市区、瑞安市、湖州市区、嘉兴市区、绍兴市区、金华市区、义乌市、台州市区。

  二、其他重点发展城市

  宁海县、象山县、乐清市、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龙港市、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嘉善县、平湖市、海盐县、海宁市、桐乡市、诸暨市、兰溪市、东阳市、永康市、衢州市区、舟山市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市、丽水市区。

  原则上有需求的城市均可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确定为重点发展城市:

  1.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设区市市区;

  2.四大都市区核心区内的城市;

  3.工业大市、大县。

  重点发展城市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其他未列入重点发展的城市,可根据当地人口规模、产业发展等变化情况,报经省政府审定后调整为重点发展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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