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对象和标准
(一)机关、全额、差额事业单位女职工
(二)企业女职工
注:职工生育前需连续缴满12个月及以上生育险1.生育定额补助医疗费标准
2.生育津贴
(1)生育津贴的算法:生育津贴=该单位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2)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
(三)男职工未就业配偶
注: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报销只享受减半生育医疗定额补助费
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的情形
1、计划外分娩或非婚生育的费用;
2、因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吸毒、他伤、其他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造成妊娠终止的费用;
3、超出生育保险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其他费用。
生育报销所需材料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门诊病历或出院记录、发票原件;
3、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生育登记证或终止妊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
生育报销方式
1、现场申办:携带材料直接前往磐安县医保中心窗口(花月路211号365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办理。
2、邮寄申办:材料邮寄地址为: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365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磐安县医保中心窗口)。
温馨提醒:生育报销的时间为产后三个月至2年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