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育保险享受对象和标准(金华市生育保险待遇)

社会热点2022-10-17 18:26:28未知

金华市生育保险享受对象和标准(金华市生育保险待遇)

  (一)机关、全额、差额事业单位女职工

  

  (二)企业女职工

  注:职工生育前需连续缴满12个月及以上生育险1.生育定额补助医疗费标准

  

  2.生育津贴

  (1)生育津贴的算法:生育津贴=该单位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2)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

  

  (三)男职工未就业配偶

  注: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报销只享受减半生育医疗定额补助费

  

  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的情形

  1、计划外分娩或非婚生育的费用;

  2、因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吸毒、他伤、其他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造成妊娠终止的费用;

  3、超出生育保险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其他费用。

本文标签: ,津贴  ,职工  ,费用  ,天数  ,配偶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