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人员,实施“2+14”健康管理措施;
对需持核酸检测报告离开地区、全域核酸检测地区、有涉疫风险的交通枢纽来浙返浙人员,参照实施“2+14”健康管理措施。
浙江省严格落实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措施
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参照中高风险地区管理的来浙返浙人员,严格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对疫情发生省份的其他重点地区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对入境人员严格实行“14+7+7”健康管理措施。
同时,我省进一步加强了重点人员的管理措施,入境人员在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其本人和与其同一房屋共同居住人员,必须严格做好个人防护、通风消毒,共同居住人员在该入境人员居家健康观察第7天和日常健康监测第7天各做一次核酸检测,及时排查感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