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在读的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
7.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8日至4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报考人员填写《婺城区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二寸免冠彩照1张前往报名地点进行报名。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二)考试(总分100分)
分岗位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满分各为50分。
1.岗位专业能力测试环节。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于5月15日前完成专业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为30分(满分为50分)。
2.面试环节。专业能力测试后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聘3人及以上岗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合格分数线为30分(满分为50分)。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
(四)政审
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
(五)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作为婺城区编外工作人员。
三、其他
1.薪资待遇按婺城区编外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2.若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等情形时,可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体检、政审合格后进行递补。本次招考聘用后,若本单位出现与本次招考相同岗位人员离职情形,本次招聘的周期内主管部门可从本次同岗位面试人员中依次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