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费通行对象:东阳车籍(即在东阳市交警大队车管所上牌登记的,车辆所有人户籍不限)使用ETC记账卡的一类非营运小型客车;东阳户籍人员(即车辆登记时车辆所有人的户籍属于东阳市范围内)但车辆登记在异地的使用ETC记账卡并经过申请确认的小型客车。
纳入财政预算的机关、事业、国企的ETC小型客车不列入免费通行政策范围。我市引进的特殊人才、招商引资企业的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另行规定。
(二)免费通行范围:车辆进出高速均在东阳市境内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全程在东阳境内高速公路行驶):包括甬金高速(东阳互通、怀鲁互通、蔡宅互通)、诸永高速(歌山互通、湖溪互通、横店互通、马宅互通)、东永高速(千祥互通)共计8个高速互通。
(三)通行费扣返方式:先扣后返,扣返同线。安装ETC的小型客车通过东阳辖内收费站ETC车道进入东阳境内高速,均在东阳境内高速路段行驶,当出东阳辖内收费站时,系统自动识别车辆信息和路口信息。对符合免费通行条件的车辆,在免费范围内产生的通行费于扣款后次月返还至车辆ETC捆绑账户。
(四)银行清分:通过银行负责将扣款通行费返还至个人账户,并确定每月返还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