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市户籍的出国(境)人员需现场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
2.有效期内的护照或签证;
3.以下材料之一的原件:机票信息、录取(开学)通知书、目的地国家单位邀请函、劳务派遣合同、因公出国(境)单位证明函等。
(二)非我市户籍的出国(境)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居住、工作等常住金华市的证明材料原件。
预约接种对象
(一)年龄范围在18-59周岁;
(二)户籍地或居住地为金华市;
(三)既往无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无惊厥、癫痫、脑病、精神疾病病史或家族史,无发热,无急性疾病和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无严重慢性疾病。非哺乳期或妊娠期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