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资助学费。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国家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2、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具体标准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城乡统筹的原则,以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统计指标为基础,结合当地城乡人口比例测算确定。
3、一次性奖励金。对全日制大学生入伍颁发一次性奖励金,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本科在校生增发10%,专科毕业生增发10%,本科毕业生增发20%。
征集对象
上半年征兵重点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往届毕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班学生和各类社会技能人才。
男青年: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大学毕业生和理工类大学生入伍。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也应当征集。
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